吉牧联发〔2011〕1号
关于下发2011年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财审局:
现将《2011年全省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省畜牧业局刘向辉电话:0431-89577174,邮箱:xianghui@189.cn;省财政厅杨春杰电话:0431-88550794)
2011年度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生猪、肉牛奶牛和家禽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09〕1号)和2011年全省牧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2011年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基本原则
优先扶持省级15大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优先扶持生猪、肉(奶)牛和家禽等主要畜禽品种建设项目,并兼顾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特种养殖品种建设项目;优先扶持规模大、标准高的建设项目;优先扶持母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优先扶持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好的建设项目;优先扶持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产品认定(证)建设项目;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建设项目;优先扶持东部山区和西部牧区建设项目。严格依据建设项目实际规模确定奖补资金额度,省级以奖代补项目不重复安排。
二、建设任务
2011年,省级继续扶持建设1000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其中,扶持500个建设项目开展粪污无害化治理。县(市)和市州本级建设项目畜禽种类安排,应符合省级牧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2011年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及指标控制额度表见附件1。
三、建设标准
根据《吉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吉政办明电〔2008〕70号)要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奖代补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的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取得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5、粪污无害化。采用污染减量化生产技术,生产固体粪肥或固液混合粪肥。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并处理及时,实现粪污无害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提倡建设大中型沼气、有机肥等高效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
6、管理信息化。有健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并加入现代畜牧业信息管理系统,自觉服从业务部门管理,按时更新养殖数据信息。提倡建立电子养殖档案,根据生产实际,建立完善的繁殖、出入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相关记录。
四、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奖补范围。2010年以来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通过申报、审核备案、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2011年享受国家和省其他补助的建设项目不在奖补范围内。
(二)奖补标准。
1、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自繁自育生产方式,年出栏1000头以上,验收时基础母猪存栏55头以上,育肥猪存栏400头以上,育肥猪畜舍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基础母猪畜舍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自繁自育生产方式,年出栏2000头以上,验收时基础母猪存栏110头以上,育肥猪存栏800头以上,育肥猪畜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基础母猪畜舍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室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自繁自育生产方式,年出栏4000头以上,验收时基础母猪存栏220头以上,育肥猪存栏1600头以上,育肥猪畜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基础母猪畜舍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室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2)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a.母牛繁育场。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基础母牛存栏100头以上,牛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验收时基础母牛存栏150头以上,牛舍面积75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7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验收时基础母牛存栏200头以上,牛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b.育肥牛。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育肥牛存栏200头以上,牛舍面积45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育肥牛存栏300头以上,牛舍面积6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验收时育肥牛存栏500头以上,牛舍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3)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存栏150头以上,牛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具有足够的运动场,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存栏300头以上,牛舍面积9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具有足够的运动场,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验收时存栏600头以上,牛舍面积1800平方米以上,饲料储藏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足够的运动场,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4)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年出栏500只以上,验收时存栏250只以上,羊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足够的运动场,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年出栏1000只以上,验收时存栏500只以上,羊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具有足够的运动场,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5)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年出栏3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8000只以上,鸡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年出栏5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1.3万只以上,鸡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年出栏15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4万只以上,鸡舍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6)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产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鸡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产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鸡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40万元。验收时产蛋鸡存栏7万只以上,鸡舍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7)鸭、鹅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成龄鸭鹅存栏1万只以上,圈舍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成龄鸭鹅存栏3万只以上,圈舍面积45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验收时成龄鸭鹅存栏5万只以上,圈舍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8)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成年鹿存栏200只以上,鹿圈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成年鹿存栏400只以上,鹿圈舍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验收时成年鹿存栏600只以上,鹿圈舍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9)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存栏3000只以上,笼舍数量3000套以上,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存栏5000只以上,笼舍数量5000套以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验收时存栏7000只以上,笼舍数量7000套以上,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10)狐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存栏2000只以上,笼舍数量2000套以上,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验收时存栏3000只以上,笼舍数量3000套以上,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验收时存栏4000只以上,笼舍数量4000套以上,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11)兔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年出栏4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基础母兔1300只以上,兔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年出栏8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基础母兔2600只以上,兔舍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年出栏12万只以上,验收时存栏基础母兔3900只以上,兔舍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等100平方米以上。
(12)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5万元。验收时存栏蜂群200箱以上,越冬室3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技术服务室、取蜜间等40平方米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10万元。验收时存栏蜂群400箱以上,越冬室500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技术服务室、取蜜间40平方米以上。
(13)其它经济效益好、对当地畜牧业发展具有良好推动作用的养殖品种,参照类似畜禽品种奖补标准执行。
2、扩建、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奖补标准。
(1)扩建项目必须达到各畜种最低奖补标准以上,依照新建项目的奖补标准执行,只对新扩建部分进行奖补。
(2)改建项目必须达到各畜种最低奖补标准以上,依照新建项目的奖补标准执行,投入改造资金要大于申报奖补标准1倍以上。
扩建和改建项目应当通过畜牧部门备案,建设完善的粪污沉降和粪便发酵设施,接入现代畜牧业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3、高效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奖补标准。
新建、扩建和改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奖代补项目,在完成规定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建设以下高效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奖补标准实施累加。
(1)建设大中型沼气生产设施,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20万元。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对本养殖场(小区)和周边养殖场户的畜禽粪便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场(户)或村用沼气,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前处理池设计容积在10 M3以上;厌氧发酵处理池两个,容积分别为100 M3以上;沼气储气柜为钟罩式结构,容积为20 M3以上;半地上储粪池容积100M3以上;建设沼液浇灌系统,直接将沼液用于农田或果园喷罐。
(2)建设有机肥生产线,符合以下条件的奖补30万元。建设有机肥生产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0万元以上。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杆等为原料,对本养殖场(小区)和周边养殖场户的畜禽粪便进行集中处理,生产栽培基质和生物有机肥。年发酵畜禽粪便5000 M3以上、生产生物有机肥300吨以上的。
4、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省畜牧业管理局下发的《吉林省201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吉牧畜发〔2011〕号)要求,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场积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养殖业改造升级,从省级标准化示范场中遴选能够引领和代表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向的高标准养殖场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具体申报办法参照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管理办法制定,待财政部、农业部项目下达后一并组织申报。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资金管理
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采取项目运作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先建后补。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协调统一。畜牧部门对以奖代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负责项目的申报备案、组织建设、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负责,负责对奖补项目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对项目奖补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项目申报。各市(州)、县(市)畜牧、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牧业产业园区建设需要,严格对照奖补标准组织申报项目,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县(市)负责辖区内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市(州)负责本级所属城区内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项目建设单位(主体)从所在市(州)、县(市)畜牧部门取得空白申报资料(也可从“吉林现代牧业网”《文件下载》一栏下载),正确填写后,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市(州)、县(市)畜牧、财政部门。省直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畜牧业局和省财政厅。申报材料包括:
1、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平面设计图纸。[必须清晰标记建设内容和数据。改建和扩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还必须如实提供改建、扩建前原养殖场(小区)基础设施资料及图像资料交当地畜牧部门存档备查]
以上申报材料均以A4纸打印上报,平面设计图纸以适宜比例绘制。
(二)项目初审。市(州)、县(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以奖代补项目(含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实。对于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详细核对其原始建设情况和图像资料,在确认建设项目平面设计图纸等申报材料表达信息完整准确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收存汇总(含附件3电子版)。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直项目单位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实。
(三)申报数量。以市(州)本级、县(市)申报项目资金总额度,不得超出省下达项目资金控制额度10%。每个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直项目单位,申报项目资金总额度在项目资金控制额度内,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四)项目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拟申报的以奖代补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申报时间。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将申报材料[附件2、3(含附件3电子版)]汇总,连同正式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州)畜牧部门。市(州)畜牧部门汇总后连同本级正式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于6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畜牧业局和省财政厅。项目实行一次性申报,不得进行调整及变更。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
(六)项目备案。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的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调整或不予备案。备案结果于6月份发至各市(州)、县(市、区)。
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项目进行调整或不予备案。
1、以县(市)为单位,申报的项目畜禽种类比重与省级牧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严重不符的;
2、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奖补资金使用范围的;
3、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奖补条件的。
(七)项目建设。市(州)、县(市)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已备案项目建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检查督促。
(八)项目验收。9月份,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方法另行下发。
(九)资金拨付。11月底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畜牧业局,根据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结果和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控制额度确定奖补项目,并拨付奖补资金。
(十)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畜禽舍、养殖设备及配套水、电、路、绿化、围墙等其他基础设施,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环保处理设施,动物防疫消毒设施和畜禽污染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